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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8

 尊敬的各位居民:

        根据揭阳市发展改革局、揭阳市卫生计生局、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的通知精神。围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在确保公立医院良好运转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纳入调价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提高诊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同步完善医保配套政策,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保持价格调整前后参保人支付费用总体不增加,使医改的成果惠及群众。


榕城区中心医院医用耗材调整内容


(一)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
        自2019年1月1日起,榕城区中心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见附件)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67项,分别是:

        1.提高综合医疗服务项目2项。其中:院前急救费1项、院内会诊1项,价格上调100%。

        2.提高临床诊疗类项目1909项。其中:经血管介入诊疗57项,价格上调40%;手术治疗1852项,价格上调13%。

        3.提高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156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41-48类,价格上调10%。

(三)调整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列入此次调整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按本方案调整幅度在原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基础上相应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榕城区中心医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