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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医保办提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09


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是一家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经广东省卫生厅、揭阳市卫生局综合评审合格,授予“二级甲等医院”称号。是揭阳市医保定点医院,市直职工定点医院,普宁市,榕城区、蓝城区、空港区、揭东区和揭西县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定点和医疗费用即时补偿医院。榕城区“一站式”(持有《五保供养证》、《孤儿证》、《低保证》等)医疗救助服务定点医院。

  凡榕城区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等对象住院治疗时需提供患者本人户口簿(主页及患者页)、身份证、《五保供养证》、《孤儿证》、《广东省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身份认定,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和无身份证件的求助对象需由区民政局出具证明。

  上述辖区参保人员到本院住院可到住院部二楼“医保办”办理住院即时报销手续;外省及其他县区住院者请保留好报销发票、住院清单、诊断证明书可作为报销依据回参保地报销。详情请到住院楼二楼“医保办”咨询。

榕城区中心医院医保办电话:
0663-8498551